北京公费医疗明年全改医保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昨日下午与广大网民进行了一次在线交流。相关负责人透露,关于区县公费医疗参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指导意见即将出台。这一政策将在本市各区县正式执行,期限不得晚于2011年1月1日。这一变革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广泛关注,尤其是那些因工作调动而面临异地参保问题的人们。
社保关系的异地转移接续一直是大家关注的焦点。对于那些在原社保关系在深圳,自2009年11月开始在北京工作并缴纳社保费的人,以及在其他地方工作多年后离职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人,他们的保险如何转移到北京并继续缴纳,成为他们普遍关心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人保局相关负责人回复说,北京市社保中心自今年1月1日起已经做好了转移接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准备。具体的办理流程为:在转出地开具缴费凭证,然后在北京的单位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北京审核通过后,会开具同意转入函。转出地接到此函后,会打出缴费明细并将养老基金转移到本市。
相关负责人还强调,按照政策要求,养老保险关系应随着参保人的就业关系进行转移,不能领取双重待遇。如果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在享受待遇时,重复缴费的部分会退还给个人。
在在线交流过程中,不少公务员对区县公费医疗改革非常关心,担心自己的医疗保障待遇会降低。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区县进行公费医疗改革的时间将自行决定,但市里的要求是保障公务员的医疗待遇水平不降低。为了做到这一点,各区县将建立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公务员们不必担心自己的医疗待遇会降低。
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为广大市民带来更加便捷和完善的医疗保障服务,尤其是那些因工作调动而需要异地参保的人。他们可以通过简单的流程将自己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新的工作地,继续享受医疗保障服务。这一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的流动,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为市民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