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
人民网北京报道,近日国家医保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这一通知旨在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更好地满足广大民众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求。
该通知统一了住院、普通门诊和门诊慢特病费用的跨省直接结算基金支付政策。对于在异地就医的病患,他们可以享受与本地就医相似的医保待遇。这意味着,无论是长期在外的异地居住人员还是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只要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享受这项服务。其中,长期居住人员如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都可以享受到这一政策的好处。而对于临时外出就医的人员,如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或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等也都被纳入了这一政策的覆盖范围。
关于异地就医备案的有效期限,通知也给出了明确的说明。长期居住人员的备案长期有效,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的备案有效期则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这意味着,在有效期内,这些人员可以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通知还允许补办异地就医备案和无第三方责任外伤的参保人员享受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通知还支持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这意味着,这些人员在异地就医的也可以享受到与本地相似的医保待遇。对于跨省临时外出人员的报销政策,各统筹地区会根据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的报销政策。
该通知的发布,无疑为1.25亿的跨省流动人口带来了极大的便利。随着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深入推进,预计到2025年底,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制度将更加健全,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将更好地发挥作用,国家异地就医结算能力将显著提升。这不仅方便了群众的就医结算,也提高了医保的报销效率。这一政策的实施,无疑将为广大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