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2018年优抚标准
针对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含伤残人民警察、民兵民工等)以及其他相关优抚对象的补助,最近进行了新的调整。这次调整不仅涵盖了残疾军人,还包括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这是一次全面的、有的调整,旨在更好地照顾和优待那些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英雄们。
对于残疾军人,新的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了10%。无论是因战、因公还是因病导致的伤残,都将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慰问。特别是那些在战场上英勇负伤的军人,他们为国家和人民付出的巨大牺牲必须得到更多的认可和补偿。
“三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也有了显著的提高。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和病故军人遗属,每个人每年都能获得更高的抚恤金。这是对那些为国家献身军人的家属们的一种深深的敬意和感谢。
“三红”人员的生活补助也有了大幅提升。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以及红军失散人员,他们为国家的独立和人民的自由作出的贡献无法估量,他们应得到更多的尊重和关怀。
除此之外,其他优抚对象的补助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农村籍老义务兵以及烈士老年子女等都得到了更多的关注和帮助。尤其是农村籍老义务兵,他们服役期间的奉献和牺牲必须得到社会的认可和尊重,因此他们的补助标准也有了显著的提高。
此次调整自2018年8月1日起实施,经费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5次提高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第28次提高“三属”补助标准。这一系列调整是对那些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的尊重和关爱,也是我们国家不断进步、不断强大的体现。
这次调整是对所有优抚对象的一次全面而深入的关怀。无论是残疾军人还是他们的家属,无论是老兵还是那些曾经为国家奉献过青春的人们,他们都得到了应有的尊重和关爱。这是我们国家对他们的一种深深的感谢和敬意,也是我们国家对那些为国家和人民作出贡献的英雄们的一种深深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