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卫生厅下发通知 村卫生室每日须上报发热病例
海经报道(记者 常珊珊报道):近期,我省的甲流防控工作正面临严峻挑战。一些地区连续报告了聚集性病例,个别市县甚至出现重症及危重病例。这些问题的出现,凸显出在重症及危重病例的早期诊断、报告及转诊过程中存在的亟需改进和规范之处。对此,省卫生厅紧急发布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加强流感样病例的监测与诊治工作。
通知指出,乡村医生和个体诊所在面对患者时,应提高对流感样症状的警觉性。一旦遇到发热伴、咽痛、流涕等症状的病例,必须详细登记,并及时向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若患者体温高于38度,应当建议其前往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治疗。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村卫生室在面对前来就诊的发热病人时,应做好详细的登记工作。对于轻度病例,可以在居家或诊所进行观察和治疗,但必须坚持每日电话随访,详细记录病情直至患者痊愈。中度患者则应立即转诊至市县综合医院接受治疗,并及时向市县卫生局和疾控机构报告转诊情况。各医疗机构需指定专人负责流感样病例的监测、统计及上报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各级综合医疗机构需全面收集并统计各科室接诊的流感样发热病例情况。对于居家治疗的发热患者,辖区疾控机构将进行电话追踪随访,反馈患者情况至其所在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直至患者完全康复。
各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关于中度或重症流感样病例的报告后,应立即响应,组织疾控和临床专家前往患者所在地进行调查,并对患者进行会诊。对于在本市县综合医院接受治疗的中度患者,一旦发现重症或危重病例,应立即采集标本送往流感实验室进行检测。需尽快将患者转诊至省级定点医院接受高级别的救治,并立即上报省卫生厅及省疾控中心。这一系列措施旨在确保我省在甲流防控工作中的全面性和及时性,以保障公众的健康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