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宜大学大陆招生(静宜大学大陆能考吗)

生活常识 2025-04-07 17:490生活常识www.shimianzheng.cn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我校招生行为,保障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以及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招生原则与监督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德、智、体等多方面素质,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为宁夏师范学院,国标代码为10753。我们是一所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位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新区学院路。学校拥有深厚的历史底蕴,自1975年建立以来,经过多次发展变革,现已成为宁夏唯一的师范类本科院校。

学校于2006年升格为本科院校,随后不断发展壮大,获得了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近年来,学校更是成为宁夏首所师范生公费教育试点学校、首批整体应用转型试点高校、“一流学科”创建单位等。学校现拥有古雁、文苑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93万平方米,图书馆资源丰富,纸质图书82万册,电子图书87万种。

学校现设有中国语言文学、化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1个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了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艺术学、法学、管理学等8个学科门类,共36个本科专业。其中,师范类专业22个,非师范或应用型专业14个。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等不同层次,全日制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留学生教育等不同类型的人才培养体系。

教职工队伍方面,学校现有教职工545人,其中专任教师402人。教授和副教授占比较大,达到60.95%。学校还有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的教学名师、优秀教师、学术带头人等。

学校面向全国18个省市区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7455人,其中包括专业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学生就业率多年来持续保持在90%以上。学校还积极与国内外高校合作,与宁夏大学实施联合办学,与华东师范大学建立对口支援关系等。学校还获得了多项荣誉和称号。

宁夏师范学院是一所历史悠久、实力雄厚、充满活力的学校。我们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我校,期待与你共同创造美好的未来!在未来的教育发展中,本校将致力于实施一系列战略,以推动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整体实力迈上新台阶。立足于“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科研兴校、特色名校、文化荣校”的理念,我们计划借助自治区高水平本科教育试点学校建设的契机,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积极推进转型发展,并持续加强学校的内涵建设。我们的目标是一流学科建设,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并主动与行业对接,实施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走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道路,服务基层、服务基础教育、服务区域经济社会。我们致力于将学校建设成以教师教育为特色,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西部地区知名教学型师范大学。

在组织机构方面,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小组,下设本科生招生工作小组,专门负责本科招生工作。学校的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的招生工作,并且纪委(监察审计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

关于招生计划,我们根据宁夏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需求,结合各地的生源和就业情况,合理编制招生计划。计划经过审核后,会向社会发布。

在录取方面,学校遵循一定的政策和限制条件。我们认可各种加分或降分优惠政策、专业考试成绩和综合考试科目成绩。我们也设定了一些限制条件,如限招英语语种、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参加外语口试等。对于录取程序,我们严格按照各省的教育考试院规定进行,并公开信息,以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至于收费标准,新生需要按照国家核定的标准缴纳学费和住宿费。公费师范生的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则按照自治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关于宁夏师范学院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一章:收费标准

本科文史类学费每年0元,理工类每年4元。与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NIIT)共建的专业,学费为每年9元。艺术类专业,每年的学费为8000元。对于少数民族预科生,每年的学费为2500元。

住宿费用则根据公寓的不同而有所区别,1至8号公寓楼六人间每年800元,而9至10号公寓楼六人间(带卫生间)则为每年900元。

对于宁夏南部山区的九县、区(含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等)的师范类农村户口学生,学校按照学费的30%收取。其他师范类专业的学生则按照学费的70%收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NIIT)专业的学生,每学年需支付给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学院的课程费为5000元/生。该专业也按照自治区关于宁夏籍师范类专业学生减收学费的政策执行。

第二章:奖助措施

学校提供多元化的奖助措施以激励学生。奖学金方面,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助学金方面,学校提供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基金会的助学金。学校还提供其他资助方式,如助学贷款、公费师范生生活补助、勤工助学等。

第三章:资格复查及证书颁发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的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学生,学校将按政策规定进行处理。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规定的学分,学校将颁发本科,并符合相关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章:招生咨询及监察

学校提供招生咨询电话、电子邮件和网站等渠道供考生咨询。学校也公布招生监督电话,以确保招生的公正公平。

第五章:附则

学校的招生计划、专业方向、报考时间和方式等信息以招生简章为准。对于以宁夏师范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本章程由宁夏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

希望以上信息对大家有所帮助,期待大家在宁夏师范学院开启新的学术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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