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调整2021
关于养老金调整的重要通知
尊敬的各位退休人员: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为了更好地保障大家的生活品质,国家决定对特定范围内的退休人员养老金进行调整。以下是此次调整的具体内容,请各位予以关注。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面向2020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而2021年及之后退休的人员则不在此次调整范围内。
二、调整水平
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各地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具体调整幅度。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退休人员的关心与重视。
三、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采用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定额调整:为了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的各类退休人员将统一增加相同的金额。如广东每人每月增发28元,湖南定额增加45元等。
2. 挂钩调整:坚持“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一方面,根据缴费年限每满1年按一定标准增加;另一方面,根据2020年12月的养老金为基数,按比例上调。
3. 倾斜调整:针对特定群体进行额外增发。如高龄人员和在艰苦边远地区生活的人员。
四、地方差异化案例
各地在遵循国家总体政策的也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差异化调整。如上海仅按养老金水平的3%进行调整,黑龙江则侧重激励高收入群体等。
五、补发时间
各地需在2021年7月底前将调整后的养老金发放到位。部分地区的补发工作已经完成,如上海已于5月18日前完成补发金额的发放,而吉林珲春则在6月的养老金中包含了1-5月的补发差额。
六、其他说明
在此次调整中,缴费年限不满1年按1年计算。高龄年龄以2020年12月31日的实际周岁为准。退休人员可以通过对比调整前后的养老金到账金额,确认具体的增发数额。
此次养老金的调整,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退休人员的深切关怀,也充分展现了社会公平与效率的结合。希望各位退休人员能够感受到国家的温暖,度过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