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襄汾溃坝事故

生活常识 2025-04-29 12:170生活常识www.shimianzheng.cn

事故纪实: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溃坝惨案

时光回溯到2008年9月8日的清晨,山西省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的尾矿库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溃坝事故。这起被明确定性为违法违规生产导致的责任事故,不仅带来了巨大的伤亡与损失,而且也在我国安全生产史上留下了深刻的印记。

一、事故瞬间与性质

清晨的宁静被打破,时间是2008年9月8日的7时58分。位于山西省襄汾县的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突发溃坝,如猛兽般肆虐。这起事故,其背后的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是导致悲剧发生的直接原因。

二、伤亡与损失情况

事故造成的泄容量高达26.8万立方米,波及范围广泛,包括下游的矿区办公楼、集贸市场和民宅。这场灾难导致277人失去生命,4人至今下落不明,另有3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更是高达9619.2万元。

三、事故成因分析

1. 直接原因:新塔矿业公司在临汾钢铁公司塔儿山铁矿的旧库上擅自进行排尾作业,这一行为导致库区大面积液化,坝体失稳,从而引发溃坝。

2. 管理漏洞:企业对于安全整改指令置若罔闻,隐患排查只是走过场,地方及部门的监管也显得力不从心。

3. 天气因素:事发当天的降雨量仅1.5毫米,未达到小雨标准,因此可以排除自然灾害的影响,这起事故是一起典型的人为责任事故。

四、责任追究与处理结果

新塔矿业董事长张佩亮因涉及非法买卖、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罪名,被判死缓,并处罚以罚金及没收财产。除此之外,包括山西***孟学农、副***张建民在内的多名官员被免职。运城市公安局原***段波、临汾市原副***周杰等41名责任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

五、后续整改与社会影响

这起事故在全国范围内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国务院要求全国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此次事故不仅给人们敲响了警钟,也揭示了矿产开发领域长期存在的违法生产、监管缺位等问题。它不仅是我国安全生产史上的一个典型案例,更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与需要改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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