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产品商标搭便车败诉 百年龙角散在华维权案引关注
在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全球背景下,品牌之间的竞争加剧,企图通过注册商标掩盖抄袭行为已愈发难以立足。近日,日本咽喉药界的翘楚株式会社龙角散,成功对杭州禾玺实业有限公司的“の散”商标侵权和产品包装装潢不正当竞争行为提起诉讼,并取得了胜利。这一事件在行业内引起了广泛关注。
龙角散,起源于日本江户时代,历经两百余年的沉淀与积累,早已成为日本家喻户晓的咽喉药品牌。其背后的故事充满了历史与文化的厚重感。最初,它是江户时代秋田藩王佐竹候的御用家传药,由藩王御医藤井玄渊研发。经过家族的传承与创新,1928年,藤井家族成立了株式会社藤井得三郎商店,主营咽喉药龙角散。为了统一公司形象和品牌名称,1964年,公司正式更名为株式会社龙角散。
除了传统的咽喉药,龙角散还推出了多种新产品以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其中,龙角散草本润喉糖系列因其润喉效果显著而备受欢迎。为了拓展市场,龙角散在1997年开始进入中国市场,并在第30类“糖果”等商品上注册了“龙角散”、“角散”商标。经过多年的发展,龙角散在中国市场同样具有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近期龙角散发现市场上出现了模仿其商标和产品包装的“の散”糖果产品。经过调查,龙角散发现杭州禾玺实业有限公司在第30类糖果等商品上注册了“の散”商标,并使用了与龙角散草本润喉糖高度相似的包装。这一行为不仅侵犯了龙角散的商标权,也构成了不正当竞争。
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净化行业市场环境,龙角散基于侵权调查结果,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案由,对杭州禾玺实业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这一举动不仅体现了龙角散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也为整个行业树立了一个积极的榜样。在这个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的时代,每一个品牌都应该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创新和品质赢得市场。在最近的一起司法裁决中,法院对杭州禾玺与福建某公司的行为做出了明确的认定。这两家公司共同实施了生产和销售侵权商品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株式会社龙角散的商标权益,构成了明显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法院的判决严厉要求杭州禾玺和福建某公司立即停止这些侵权行为,消除对龙角散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其连带赔偿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20万元。
龙角散草本润喉系列润喉糖,作为食品类产品,其品质不仅关乎品牌声誉,更直接关系到消费者的健康安全。侵权方生产销售的伪劣产品,不仅占取了龙角散的市场份额,损害了其经济利益和品牌价值,而且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证。这一案件的判决是中国对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的有力体现,对于打击傍名牌和搭便车的行为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龙角散一直在积极努力,为中国市场的消费者提供正品保障。早在2019年,龙角散就已正式入驻天猫和京东两大电商平台,并成功进驻世纪联华、盒马鲜生、OLE等线下精品商超与便利店。这一举措使得消费者无需亲自前往日本,也能轻松购买到来自日本的原产龙角散产品。
这一判决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有力保障。消费者在购买龙角散产品时,可以放心选择正版产品,而不用担心受到侵权产品的侵害。这一判决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该选择正规渠道,支持正版,共同抵制假冒伪劣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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