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
广东省机构改革方案紧扣中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部署,致力于结合本省实际推进职能优化与体制创新。下面是详细内容阐述:
一、机构设置与职能调整
1. 优化重点领域机构布局
以高质量发展为核心,对科技管理、社会工作、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三农”、老龄等领域进行机构调整和职能优化。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将专职负责监管工作,摒弃过去的“金融工作局”“金融办公室”等称谓,统一更名为“地方金融管理局”,进一步明确了其职责与定位。
2. 完善领导体制机制建设
省委审计委员会及办公室(设在省审计厅)、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相继组建,进一步强化对重大工作的统筹能力。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调整升级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旨在优化决策协调机制,提高决策效率。
二、基层治理与执法改革
1. 深化乡镇(街道)改革力度
结合“百千万工程”,对乡镇(街道)机构进行合理调整,推动资源、管理、服务下沉至基层,切实增强基层的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赋权强镇机制和基层综合执法体系,确保基层工作有力推进。
2. 整合行政执法队伍资源
理顺执法职责,简化层级,整合跨领域、跨部门的执法队伍,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效能,确保执法公正、严格、高效。
三、编制与人员管理
严格控制编制规模,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地方党政机关人员编制精减要求。规范领导职数,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瘦身”与“健身”的有机结合。回顾历史,2000年的改革方案已提出转变职能、调整组织结构、精兵简政等目标,为现今的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实施保障措施
为确保改革顺利进行,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将印发改革方案实施意见,明确新设机构的组建原则、人员分流办法及“三定”规定的推进步骤。强调改革需在省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确保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与国有资产的妥善管理。
广东省的机构改革方案旨在优化机构设置、完善领导体制、深化基层治理、整合执法资源、严控编制规模,并提供了实施保障措施,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这一方案将为本省的长期发展注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