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

健康养生 2025-04-22 12:090健康养生www.shimianzheng.cn

《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引言

作为深圳市的一项重大政策举措,《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定,旨在完善该市的住房保障体系,为市民提供安居之所。

二、总览

该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安居型商品房的建设、管理及相关活动。所定义的安居型商品房,是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及转让年限的保障性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和单身居民配售。其基本原则是“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三、规划与计划

该办法强调多部门协作,由市住房保障部门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制定住房保障规划和年度计划。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项目需配建不低于商品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其中,面向人才的安居型商品房占比不低于60%。

四、建设管理

建设管理过程中,各部门职责分工明确。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统筹计划编制、建设管理、准入审核及配售;发展改革部门拟定投资计划及价格方案;财政部门拨付建设资金;规划国土部门则负责土地供应、预售许可及产权登记。公安、人社等部门需提供必要的户籍、社保、人才认定等信息支持。

五、配售管理

配售方面,申请安居型商品房需符合一定的户籍、社会保险及人才认定要求,由住房保障部门审核。值得注意的是,安居型商品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转让需符合政策规定的年限。

六、产权管理细则

2024年新增的产权管理细则明确了取得完全产权的条件: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补缴相应价款,并得到全体权利人同意解除抵押。如未申请完全产权,可继续居住、继承,住房性质不变。

七、施行时间

该办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而产权管理细则自2025年1月2日起实施。

八、评价

该办法通过明确的规划、建设、管理和配售流程,构建了安居型商品房的全流程体系,为市民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住房保障。多部门协作机制和清晰的产权规则,确保了政策的顺利实施,为深圳市的住房保障事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不仅是一项政策,更是深圳市对市民的庄重承诺,承诺让每一个为深圳发展做出贡献的人都能在这里找到安身立命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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