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家属向乐乐茶发律师函

健康养生 2025-04-21 17:170健康养生www.shimianzheng.cn

鲁迅家族因乐乐茶联名活动中使用鲁迅形象一事,于2024年4月24日委托律师正式向涉事方发出律师函,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与热议。以下是关于此事件的详细梳理:

一、事件背景

4月23日世界读书日,乐乐茶携手译林出版社推出了一款名为“烟腔乌龙”的联名产品。这款产品的包装及宣传物料中,使用了鲁迅手持奶茶的肖像,并搭配了“老烟腔,新青年”的标语,同时推出了相关周边产品。这一活动迅速引发了网友和专家们的热议。

其中,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鲁迅形象的不当利用上。部分网友和专家认为,“烟腔”一词在上海方言中带有贬义,容易让人联想到鲁迅的“老烟枪”形象,这与“新青年”的精神相悖。

二、律师函的核心诉求

面对公众的质疑和争议,鲁迅家属及鲁迅文化基金会通过律师函向涉事方提出了以下要求:

1. 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包括撤除所有含有鲁迅肖像的产品包装、宣传物料等;

2. 公开道歉与消除影响:要求涉事方在国家级媒体及官方平台连续10日道歉,承认自己的错误行为并消除不良影响;

3. 协商赔偿事宜:针对此次侵权行为,明确要求乐乐茶及译林出版社进行经济赔偿。

三、处理结果

面对律师函的严肃要求,涉事方采取了以下行动:

1. 产品下架:乐乐茶在4月26日迅速完成了全国门店联名产品包装、周边及线上宣传的下架整改;

2. 公开致歉:4月29日,乐乐茶发布声明,承认其侵害了鲁迅的肖像权,并向鲁迅家属及基金会道歉;

3. 商标申请争议:值得注意的是,乐乐茶母公司曾试图将“老烟腔新青年”申请为商标,但这一事件发酵后,相关商标申请暂时搁置。

四、法律依据与事件启示

律师在此次事件中明确指出,根据《民法典》第994条,死者的肖像权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其近亲属有权对任何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商业活动中未经许可使用名人形象可能违反《广告法》对广告内容真实性和合法性的要求。

此次事件不仅给涉事企业敲响了警钟,提醒他们在文化IP商业合作中需要更加审慎,更要尊重历史人物形象的社会价值,同时也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借鉴,商业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对人格权保护的边界。文化营销需谨慎,尊重历史人物形象的同时也要遵守法律底线。

Copyright@2016-2025 www.shimianzheng.cn 失眠网版板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