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国家药监局:将研究相
人民网北京消息,8月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政协提案作出了回应。在公布的《关于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2186号提案答复的函》中,国家药监局明确表明了对推进社会药房药师开展药学服务的决心和计划。
针对委员提出的提案,国家药监局表示,将制定并适时出台实施规范,引导社会药店提供高质量的药学服务。国家药监局还将与主管部门医保支付药店药品调剂费、药学服务费等问题,以激励执业药师回归药学服务的本职。这一举措旨在确保人民能够享受到全面、有效的药学关怀。
国家药监局在回应中还特别提到了药店血糖检测管理的问题。随着便携式血糖检测仪的广泛应用,药店能否开展血糖检测以及如何加强规范管理成为了关注的焦点。对此,国家药监局指出,药店开展血糖检测需要在充分调研评估的基础上,明确目的、原则、条件及监管要求,以确保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避免不良行为的发生。
我国执业药师制度自1994年开始建立,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数已超过135万,注册执业人数达到66.3万。其中,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占注册总数的91.3%,这一数据充分说明了药品零售企业在药学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国家药监局表示,将积极配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研究社会药店快速血糖监测相关管理制度。还将更多有利于慢病患者居家药学服务的管理办法,以满足人民群众对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这一系列举措的实施,必将推动我国药学服务的发展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国家药监局的回应体现了对人民健康的关心和对药学服务发展的重视。随着相关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相信我国的社会药房药师将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质量的药学服务,为人民的健康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