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科目」
历经逾二十载岁月的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即将迎来一场翻天覆地的变革。伴随着中国证券业协会在春风和煦的三月,公布的《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这个曾经被誉为证券行业“入门关”的考试,正在逐步转型为更为全面、开放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
这份重磅文件被业界称为新的行业“导航仪”,它不仅仅是一次简单的考试更名,更是一次对证券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挖掘和重新定义的过程。随着资本市场的风起云涌,“放管服”改革的持续深化,新《证券法》的落地生根,证券行业正迈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这也意味着,曾经通过考试来划定从业资格的方式,已经无法满足当前行业对人才多元化的需求。对从业人员的考核方式也需与时俱进,从单一的资格管理转向更为灵活、实用的专业能力评价。
此次《水平测试细则》的出台,明确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调整为非准入型的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这意味着,未来的证券从业人员不再仅仅依赖于一纸证书来证明自己的能力,而是需要通过实际的专业能力来证明自己的价值。这种转变不仅有助于激发从业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也能更好地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
在具体的测试分类上,《水平测试细则》分为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和高级管理人员水平评价测试两大类。其中,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水平评价测试包括一般业务水平评价测试和专项业务水平评价测试,涵盖了从基础到高级的各个层面。这种细致的分类,有助于更加精准地评估每一个从业者的专业能力,为行业的持续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测试实施细则》还强调了测试成绩的有效期。这意味着,从业人员需要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以适应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这也为公众提供了更加理性的“考证”导向,避免盲目追求证书而忽视实际能力。
在新的《测试实施细则》中,报名条件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整。除了基本的年龄和民事行为能力要求外,还特别强调了学历和工作经验的要求,或是已被相关机构聘用的人员方可报名。这一调整,旨在确保从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实战经验,为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这次的调整是对证券行业人才评价体系的全面升级。它不仅是对新《证券法》的积极响应,更是对资本市场未来发展的一次布局。在新的考核体系下,证券从业人员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为资本市场的繁荣做出更大的贡献。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规则详解:《测试实施细则》引领行业新篇章
近日,针对证券从业资格考试,相关部门出台了新的《测试实施细则》,该细则对于考试的成绩有效期、违规情形及责任处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同时还与《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相结合,为整个证券行业搭建了一个清晰、规范的框架。
值得注意的是,《测试实施细则》规定,测试成绩自取得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对于一般水平评价测试,成绩的有效期自“证券市场基础法律法规”和“金融市场基础知识”两项基础科目中一科达到基本要求之日起算。超过有效期的测试成绩,将不能作为登记时相应专业能力水平的参考。
而对于从业人员,若在成绩有效期内登记为从业人员并持续执业,其相关测试成绩在执业期间将持续有效。若从业人员离职等注销登记的,相关测试成绩的有效期则为注销登记之日起一年。
为了平稳过渡新老制度,《测试实施细则》给予了已通过考试的人员一个为期5年的过渡期。这为广大老考生保留了充分的准备时间,体现了制度的连续性和公平性。尤其是2015年改革前的相关科目成绩,将按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测试制度改革科目成绩衔接安排》进行认定。
与此《测试实施细则》还针对近年来发现的考试违规情形及新特点进行了细化分类,明确了违规责任。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处理类别分为轻微、一般、严重、特别严重四类,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情形,不仅取消当次全部成绩,还将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测试,并将违规信息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测试实施细则》明确测试违规情形从原来的17种增加至21种。这21种违规情形涵盖了各种可能的作弊行为,显示了对考试公平性的高度重视。
与此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也为这一行业的管理带来了新规定。该办法规定,拟任人员可以参加行业协会组织的水平评价测试,以证明其熟悉证券基金法律法规。更为引人关注的是,部分满足条件的人员可免试。具备丰富的工作经历和管理经验的人员,经过审核,可不参加水平评价测试。
《测试实施细则》和《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为整个证券行业搭建了一个更加规范、公平的环境。这不仅有助于提升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也有助于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每经网,原标题:重磅!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有重大变化!不是大学生想考就能考了。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