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灯之乡-云南弥渡:原生态的花灯灯会
弥渡,素有“花灯之乡”的美誉。这里的花灯文化,承载着深厚的历史底蕴和鲜明的地域民族文化特征。因其独特的宗教、民俗、艺术和社会价值,弥渡花灯在2008年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而弥渡县也因花灯的普及,特别是正月十五的闹花灯场面,被国家文化部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

此艺术之源流,可谓历史悠久。弥渡花灯起源于唐南诏时期,经过明代初中、中叶的形成期,到明末清初的普及,再到新中国成立后的发展壮大,最终在二十一世纪初唱响跳红。历经千年,世代相传,从最初的祭祀、自娱自乐的花灯,逐渐演变为具有自娱性、娱他性、祈神求福性的艺术形式。
花灯的种类和形式也日渐丰富,从团场灯、簸箕灯,到折子戏、本子戏、大型舞台戏,甚至从祭坛、院坝搬上了艺术大雅之殿堂。这背后体现了人类古老的自然崇拜,以及对道教、佛教、儒教的接纳,传承着悠久的社祭文化,蕴含着众多的历史信息和记忆。在玩灯中的祈神求福活动,如接灯、祭灯、说吉利等,实际上是祈愿四季平安、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原始表现。而甩龙、舞狮、舞白鹤等,更是远古人类对大自然崇拜的一种转换或嬗变,也是人类图腾崇拜的一种折射和反映。
花灯文化是以汉民族为主体文化的多元文化相融合的结晶。在花灯舞蹈中,我们可以看到屈膝、坐臀、崴胯等动作的表演,以及众多的花灯唱腔,这些都是对当地土著民族歌舞的提炼与升华,折射出各民族团结和谐、和睦共处的痕迹。这也反映了边疆各民族历史文化的融合和对相应历史的回顾。
在弥渡地区,花灯不仅是民间重大的艺术展演,更是广大人民群众自娱自乐的节庆活动载体。其群众参与的广泛性、内容的丰富性和形式的多样性,已成为当地各民族人民精神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灯会上,老少咸宜,几代人同场翘灯的场面并不罕见。特别是密祉的元宵灯会,作为现存规模最大的原生态花灯灯会,更是花灯文化的活化石。这一天,民众自发组织,自觉参与,活动内容丰富多彩,展现出弥渡花灯的独特魅力和深厚底蕴。
弥渡花灯是一种充满活力和魅力的民间艺术,它承载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鲜明的地域民族文化特征。它是人类文化的瑰宝,也是民族精神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