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肿瘤术后出现输尿管损伤并发症构成

生活常识 2025-04-13 05:570生活常识www.shimianzheng.cn

一、案件背景

2012年,原告李某某因宫颈癌前往x市妇幼保健院进行手术治疗。术后出现排尿失控的症状,引发了长期的痛苦和治疗过程。

二、患者的痛苦经历

原告李某某在手术后不久便出现了腹痛和不自控的漏尿症状。这一状况在随后的几年里反复出现,导致她多次住院治疗,身心遭受巨大痛苦。经过多次检查和手术,发现其输尿管内有线头和线结。这一事件不仅给她带来了身体上的折磨,更造成了巨大的精神压力。

三、医疗方的态度

尽管医疗方对鉴定结果中的“主要责任”持保留态度,但为了解决纠纷,他们最终尊重了专家的鉴定意见。他们对于赔偿项目和数额持有不同看法,认为必须遵循民事赔偿中的实际赔偿原则,即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他们认为,患者要求赔偿的金额中,部分用于治疗自身基础疾病(如宫颈癌)的费用不应包括在内。他们还指出护理费的计算标准过高。

四、鉴定结果及医疗过错分析

经过x市医学会的鉴定,本病例被认定为三级戊等医疗事故(十级伤残),医疗方承担主要责任。分析显示,医疗方在手术过程中操作不当,导致输尿管损伤,且未能及时诊断和治疗,造成了输尿管狭窄和痿。尽管手术难度大,但医疗方的过错造成了患者的长期痛苦和多次治疗。

五、庭审意见与判决

在庭审中,法院对各项赔偿项目进行了审查。原告的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均得到了确认。法院还确定了交通费和部分精神抚慰金。综合考虑医疗方的责任程度和患者的损害后果,法院裁定被告x市妇幼保健院应赔偿原告130801.26元。这一判决得到了法院的确认。

【声明】为一个真实的司法裁判案例。在此事件中,医疗方的过错给患者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折磨,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公正和公平,维护了患者的权益。这也提醒医疗方在手术过程中要极度谨慎,确保患者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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