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残忍的女子骑木驴游街 堪比***
待的历史源远流长,如今已演化为一种关于性的文化现象,不再仅仅是男性对女性的单方面虐待。回溯至古代中国,对于失贞的女性,面临的不仅是极大的道德谴责,更要在牢狱里遭受衙役们的待。这种残酷的刑法,尤其以明清时期的“女子骑木驴”最为人所知,体现了封建专制社会对人性的无情摧残。
一、女子骑木驴的全过程介绍
骑木驴,是一种专门针对女性犯人的残酷刑罚。所谓的木驴,其实是一头用木头精心雕刻的驴形刑具。木驴背上有一根巨大的木桩,尖锐且粗糙。当女犯被强行按坐于其上时,那尖锐的木桩直接刺入其私密之处。随着木驴的移动,木桩时伸时缩,导致女犯下身鲜血淋漓,疼痛难以言表。
这种刑罚是针对那些与奸夫合谋亲夫的女性设计的。在明末时期,骑木驴的刑罚更为残忍:先在一根木头上竖起一根木柱,将受刑的女子悬吊起来,让木柱深入其体内,然后放开,使其身体下坠。整个过程使女犯体验到极度的痛苦和恐惧。
当女犯被判死罪并定谳后,她的全身衣物将被剥光。在验明正身后,她被捆绑妥当,双腿分开,阴户对准木驴背上的粗木橛直插进去。接着,她的两条大腿被铁钉固定在木驴上,以防她因疼痛而挣扎。随后,木驴上的女犯被抬着游街示众。
二、明清时期的木驴刑罚
在明清时代,使用的木驴稍微经过改良,更加精巧。一般采用柳木制成的假驴子或驴鞍状结构,安装在平板车上。与简单的木驴不同,这类木驴上的木橛子连接了活动机关,可以在移动时带动木橛子在女犯人体内抽插。更重的木驴还会在阴户后的肛门处加上一根木橛,以在游街时对年轻女犯的身体造成更强烈的刺激和凌辱。
三、关于坐木驴的刑罚
还有一种较为简单的木驴刑罚仅作为负载女犯游街的囚车使用对于那些被判处裸体游街但罪名较轻(如通奸罪或浸猪笼的附加刑)的女性犯人而言这就是她们的最终归宿。在古老的时代,有一种特殊的游街方式,虽名为“坐木驴”,但并非真正意义上的骑乘。它之所以如此命名,是因为相较于重罪女犯所受的骑木驴刑罚,它没有直接侵犯和凌辱妇女的身体。
这种“木驴”实际上是一辆普通的平板车,设计巧妙。车身上有一根斜向后的长木桩,前方则树立着较短的两根木桩。当女犯接受游街刑罚时,她们会被要求背靠斜木桩躺好,她们的膝弯则被捆绑在前面的矮木橛上,以此固定住身体。执行者还会在犯人的颈部、乳房和腰部附近用绳子进行固定,避免其在游街过程中有任何动作。犯人的长发也会被绾成圆髻,防止遮挡乳房,以便示众。
尽管这种木驴不会对犯人造成生理上的伤害,但裸体游街的惩罚已经足以让女犯人们感到难以承受的羞辱。游街的过程中,女犯人们必须承受裸体示众的耻辱,而木驴的存在更像是一种象征,代表着封建社会对女性的压迫和摧残。
在封建时期,女性地位卑微,一旦受到木驴刑法的惩罚,便永远失去了在宗法封建社会体制内的地位。家人们不会来保释她们,而封建官府也可以用任何残酷的刑法来处死这些女犯,而不会受到任何道德上的非难。木驴刑法通常只用在被判凌迟处死的年轻女犯人身上,她们承受着裸体游街的极度耻辱和身体被木橛侵犯的凌辱痛苦。
游完街后,女犯人们还会面临更为悲惨的命运。貌美的女犯可能会被官府卖入妓院,而其他女犯则可能沦为,被分配到军营中。在这些场所,她们将失去最后的尊严,被迫在众人的践踏下度过余生。
木驴刑法是封建社会对女性残酷摧残的见证。女犯人们不仅要承受身体上的痛苦,更要承受心理上的羞辱和折磨。这种刑罚的存在,充分展示了封建专制的残酷无情和对女性的压迫。在历史的长河中,这样的故事令人心痛,也让我们更加珍视现在的和平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