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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常识 2025-04-07 14:250生活常识www.shimianzheng.cn

《介绍侵犯公民信息案:从数据库到聊天群,黑色产业链浮出水面》

为了吸引更多客户,乔某等人精心构建了一个庞大的非法帝国。他们不仅搭建了一个含有超过10亿条公民个人信息的巨大数据库,还研发了导航机器人进行引流,并配置了担保系统保障所谓的“交易安全”。通过某匿名聊天软件,他们创建了一个名为“信息查档”的聊天群,明目张胆地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日前,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已对乔某等17名被告人及涉案公司提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公诉。

那么,这个神秘的“信息查档”聊天群是如何诞生的?数量庞大的个人信息又是从何而来?这是一条隐藏在普通社交软件背后的黑色产业链。

故事始于金钱的诱惑。韩某因私人原因想查询开房记录,在网络上遇到了一个名为“宝刀”的人。在支付了1900元后,韩某发现个人信息被盗用,怀疑是由“宝刀”所为。在进退两难之际,韩某被引入了一个更深的漩涡。“宝刀”不仅退回了部分钱款,还向韩某推荐了这个贩卖个人信息的聊天群。

韩某初入此群时只是“潜水”,但目睹了巨大的需求后,他动起了歪心思,开始在朋友圈内发布广告。随着需求的增长,他在利益的诱惑下不断加价,向他人提供包括银行卡状态、开房记录在内的各类个人信息,涉及数量超过千条,违法所得高达25万余元。韩某只是这条非法贩卖公民个人信息链条中的一环,“信息查档”聊天群的背后隐藏着更复杂的黑色产业链。

今年3月20日,连云港市公安局海州分局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了这一严重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随即展开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这一切始于乔某的一次偶然发现通过某匿名聊天软件得知贩卖公民个人信息可以赚取巨额利润。他和朋友孙某某联手,开始了这项非法活动。他们不仅建立了庞大的数据库,还通过聊天群吸引更多参与者加入这条黑色产业链。

这起案件揭示了网络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在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我们需要提高警惕,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共同维护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对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我们必须坚决打击,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自二二年五月始,二人在某匿名聊天平台上隐秘地组建了一个名为“信息查档”的群组,专门用于从事非法勾当。这个群组能提供的服务繁多,包括查询住宿信息、手机定位、航班动态,乃至犯罪记录等二十余项业务。他们巧妙地利用虚拟世界的匿名性,实施着对公民个人信息的非法窃取和交易。

乔某等人为了规避侦查,精心策划了一系列步骤。他们找来都某、沈某某等人作为代收人,处理收款事宜,并支付相应的酬劳。每次有业务往来时,代收人的收款信息就会发送给顾客。当收款完成后,代收人会用虚拟货币与乔某进行结算。为了提高交易的可信度,孙某某还特意请来王某,开发了一个类似网购担保交易的“担保系统”。在这个系统的保障下,卖家可以展示其信息类型,买家则可以选择下单,双方通过虚拟货币完成交易。这种系统的存在,无疑为贩卖公民个人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随着业务的扩张,乔某等人构建了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其中包含了身份证、电话号码、QQ账号、车牌信息等超过十亿条的公民个人信息。为了吸引更多客户,他们还研发了一个导航机器人,用于引导用户在聊天软件中优先找到他们的群组。为了促销,新用户可享三次免费查询机会,超过次数则需付费。

这个犯罪团伙的规模逐渐扩大,吸引了更多的下线加入。乔某甚至将现实生活中的朋友也拉入这个非法行业。截止案发时,他们非法贩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惊人,违法所得也达到了百万余元。

在对这类犯罪进行全链条打击的过程中,海州区检察院表现出了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素养。在案件侦查阶段,检察院提前介入,从案件定性、犯罪数额认定等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证。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详细梳理了案件证据,多次与公安机关沟通,调取了大量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为了确保精准指控犯罪,全面打击黑灰产业犯罪,检察机关还列出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进一步补证。

对于涉案的代收人员都某、沈某某以及张某甲等人,检察机关也进行了严肃处理。检察机关也建议公安机关加大对上游信息来源的侦查力度。经过努力,公安机关成功抓获了韩某的上线卢某、刘某某等人。目前,公安机关已经将包括乔某在内的18人移送至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整个案件办理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这一事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任何违法犯罪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经过检察官深入细致的审查,发现黄某作为某诉讼保全担保公司的实际运营者,为了拓展公司业务,非法获取并提供了多种敏感信息给公司的客户。这种行为性质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已经使该担保公司涉嫌触犯单位犯罪。对此,检察机关毫不犹豫地依法对该担保公司展开追诉。

在本案中,涉及另一人物沈某某。考虑到沈某某有坦白罪行、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以及属于从犯等情节,检察机关建议对其采取宽容态度,变更其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这一决定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和公正性,既惩罚了犯罪,又给了沈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中的代收人员张某甲还是一名在校学生。针对这一情况,检察机关积极与校方取得联系,深入了解其在学校的表现,同时召开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结合张某甲的犯罪情节和在校表现,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处理决定。这不仅给了张某甲悔过自新、重返校园的机会,也体现了法律对于未成年犯罪者的特殊关照。

以上所述,是检察机关在办理此案时的考虑和行动。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司法理念。法律不仅是惩罚犯罪的工具,更是引导人们向善的灯塔。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来源检察日报,作者卢志坚、孙鑫鑫、张梅娟,制图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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