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宁强天津中学高考录取通报「宁强天津医院电
汉中市普通高中网上招生录取工作方案(试行)
根据《汉中市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深化我市高中阶段招生制度改革,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提高教育质量,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入学政策,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依据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学生填报志愿,实行招生计划管理、网上报名录取。促进高中阶段生源合理分流,努力让每个学生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高中教育。
二、招生计划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科学编制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综合考虑初中毕业生数量、职普比招生要求、学校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及水平等因素。市教育局统筹审核后下达具体计划。省级示范高中和标准化高中至少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并向农村、薄弱初中倾斜。艺术体育特长生纳入统一招生计划,招生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数的5%。严格控制班额,为新课程改革做好准备。
三、招生范围
全市28所普通高中学校均具有招生资格。汉中中学部分计划可面向其他县区招生,留坝县中学足球特长生可面向全市自主招生。民办学校大部分招生计划面向全校,部分定向初中部招生。其他学校面向本县区招生。
四、招生方式
所有学校通过“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进行网上招生录取,严禁违规招揽生源。
五、录取原则
1. 录取以学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基础,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照总分从高到低录取,总分相同则参考语文、数学、英语成绩。除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取消地方性加分项目。
2.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特长生计划和成绩,划定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线。
这一方案的实施旨在确保汉中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机会。我们期待这一方案能够顺利实施,为汉中市的高中教育注入新的活力。针对艺术特长生与普通体育特长生的测试工作,县区教育体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并实施。对于艺体特长生的专业成绩评估,将采用中考的体育考试成绩作为评定标准。
在考试成绩公布的三日内,达到报考县区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可以通过“汉中市中考招生管理”平台,按要求填报志愿。全市的录取志愿除了汉台区外,其他县区的考生均可填报汉中中学,而汉台区的考生则可以在县区录取志愿中选择汉中中学。全市的考生都可以选择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学校。
对于县区录取志愿,考生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按学籍或户籍选择填报一个县区内的一至四所普通高中。对于符合定向生报考条件的考生,还可以选择填报一个省级示范高中或标准化高中作为定向志愿。
所有达到艺体特长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及通过艺术特长生专业测试或中考体育考试成绩达到体育专业合格线的考生,都有资格填报具有特长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这些高中的录取将依据艺术测试成绩或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
如果考生达到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未被录取,他们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一次网上征集志愿填报,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征集志愿。未填报志愿的考生将无法进行录取。
普通高中的录取分为两个批次,按照平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一批次是全市录取,主要包括汉中中学和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则是县区录取,包括所有普通高中学校的定向、统招、特长生计划。
市考试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网上招生录取工作,而录取结果需要经过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审定。审定后的录取结果将下发至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并由招生学校向学生本人发放录取通知书。这一结果将作为新生入学和注册学籍的唯一依据。对于未能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关于保障措施,首先是通过成立汉中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来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招生录取政策,并为考生和家长答疑解惑。加强学籍管理,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与学籍注册一致。对于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教育行政部门将不予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整个招生过程强调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每一个考生都有平等的机会。也提醒所有考生和家长要理性对待,避免盲目跟风,确保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成长道路。加强执纪问责,确保招生公平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普通高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入学规定,维护教育公平。对于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我们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为了保障每一位考生的权益,我们畅通违规招生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我们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约谈、通报批评、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甚至吊销办学许可证,都是我们的处罚选项。我们坚决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教育公平不受侵犯。
附: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优待政策详解
根据《陕西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了国家规定的照顾政策外,其他地方性加分项目原则上一律取消。对于军人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等特定人群,我们仍然给予适当的优待。
一、军人子女:
对于在特定地区、特定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以及烈士子女,中考时将会按照考生所在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降低录取标准。例如,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的子女等,可以按照10%的比例降低分数录取。
二、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对于公安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将在其成绩总分的基础上给予相应的加分投档。
三、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对于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特别是烈士子女和在特定岗位上工作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报考普通高中时也可以享受降低分数录取的优待。
这些优待政策的实施,旨在回馈那些为国家和人民做出贡献的英雄和他们的家属。也体现了我们对教育公平的坚持和追求。
来源:汉中市教育局
***旨在为大家提供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信息,希望对广大考生和家长有所帮助。我们也希望大家能够共同维护教育公平,为每一位孩子提供公平的教育机会。流产网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