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大学金家岭校区「青岛大学金家岭校区宿舍
第一章 总则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青岛大学本科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此项工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我校名为青岛大学,学校代码11065。校园地址分别为浮山校区(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金家岭校区(青岛市松岭路93号)以及松山校区(青岛市登州路38号)。我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是一所办学层次齐全的高等学府。及学位证书均由青岛大学颁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综合评价招生政策,并研究决策重大事宜。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则负责处理关于招生工作中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通信地址是青岛市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邮政编码为266071,电话为0532-85955750。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报名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青岛大学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设立六个创新实验班,主要面向山东省招生,计划总数为150名,具体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二、报名条件与流程
报名者需具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能力和培养潜质,以及一定的学科特长或特殊才能。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 在自然科学素养类竞赛中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三等奖及以上;
2. 在人文综合素养类竞赛中获得山东赛区决赛二等奖及以上;
3. 获得省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
报名流程如下:
考生须按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网(
二、报名与材料提交
注意事项:
考生在上传获奖证书时,建议使用扫描件。若需拍照,请确保自然光线充足,关闭闪光灯,按照证书版式正确拍摄。横版证书请拍摄横版照片,竖版证书则拍摄竖版。上传至系统后,务必核对照片中证书的信息是否清晰,包括竞赛名称、考生姓名和获奖级别等。
已经通过初审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需将报名材料整理成册。其中,第2项和第5项材料无需提供,第3项和第4项材料则只需提供复印件,同时需要携带原件以供审核。
初审只是审核考生报名材料的电子版,通过初审的考生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进入复试。现场确认时,将对考生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严格审核。若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或存在虚假情况,将取消其初审合格资格,所缴纳的费用将不予退还。
选拔程序:
第十三条 初试:
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小组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依据包括考生的获奖情况、高中综合表现以及个人陈述。按照不低于招生计划数的6倍的比例,择优选拔出通过初试的考生。
第十四条 复试:
通过初试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的复试,复试满分为750分。此次复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素养及专业潜质。测试结束后,根据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名单。复试考场由考生随机抽签确定,全程录像以确保公平。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招生平台以及学校本科招生上公示,同时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
工作时间安排:
1. 网上报名:5月5日9:00至5月9日16:00。
2.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初审合格名单:6月6日。
3. 初审合格考生网上确认、准考证打印:6月10日9:00至6月12日17:00。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提交所有报名材料的原件,材料不全者不得参加复试。
4. 复试现场确认:6月18日9:00至16:00,地点为青岛大学浮山校区西院学生事务大厅。
5. 复试时间:6月19日上午8:00、下午13:00(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生需按照准考证要求准时报到,迟到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6. 入围名单公示及成绩查询:自6月22日起。
第六章录取
第十六条 志愿填报:
入围考生应在普通类提前批次填报我校志愿。专业志愿填报需符合选考科目的要求,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及1个专业调剂志愿。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
综合评价录取批次为普通类提前批。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成绩总分及位次排序进行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综合成绩和选考科目调剂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第十八条 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满分750分)=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70%+复试成绩(满分750分)×30%。
其余章节内容关于入学复查、收费等保持不变。
学校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青岛大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入学与请假
未能按期入学的新生,需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做出处理,严重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章: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是普通高校招生的重要部分。考生应遵循诚信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材料并参加复试。根据教育部相关法规,对于提供虚假个人信息、伪造证件、享受优惠政策的欺诈行为,将严肃处理。这些行为将如实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并可能取消其综合评价招生资格、高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第三章:收费标准
学校严格执行山东省发展和改革、省财政厅、教育厅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考生初试阶段需缴纳30元报名费,复试阶段进入复试的考生需缴纳50元面试费。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学费标准按照相关部门的核定执行。
第四章:附则
高中学校应认真核实所出具的推荐材料或盖章认可的自荐材料,如出现弄虚作假情况,学校将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本章程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山东省招生政策不符,以相关部门政策为准。
第五章:联系方式及咨询渠道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308号青岛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71
咨询电话:053283780001~9
学校:[
本科招生:[
电子: (来源青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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